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津市检察院“7.18”涉黑大案办案侧记
2020年11月30日上午,随着津市市人民法院法庭审判长一声法槌敲响,以鲁爱民为首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一案(以下简称7.18专案)法庭审理告一段落。
155册案卷材料、31名被告人、近40名辩护人,65起犯罪事实,12个罪名, 9稿修改起诉书,60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671页的庭审预案……这一个个令人咋舌的数字背后,是津市检察院“7.18专案”小组人员长达100多天的辛苦付出。
4名检察官迎难而上
2000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鲁爱民、万加荣、马建木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在津市当地形成一股黑恶势力。为争夺势力范围、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依托其强大的暴力实力和组织恶名,多年来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垄断、控制、影响津市市的道渣块石运输业、采石业、客运业等,严重破坏企业及个人正常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秩序,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不能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7.18专案”系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督办案件,该案涉案人员众多,违法犯罪活动横跨近15年,涉及行业、领域广,是建国以来津市市第一起涉黑大案。面对这块不好啃的“硬骨头”,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常务副检察长王海龙带头督办,并合理调配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攻坚克难,成立了以检察官王海龙、向阳葵、周伟、杨胜为办案主力的“7.18专案”组,同时配备了一名书记员曾霞辅助检察官办案。案情重大复杂、调查取证难、办案人员紧张,如何在短时间内拿下这个大要案,对于检察官们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挑战。
100多天的夜以继日
2020年5月4日,津市检察院正式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阶段,办案组与侦查机关合署办公,对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仔细核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该涉黑案件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方面的证据尚未收集到位,特别是经济特征和组织特征的证据只是零星地出现在一些言辞证据中后,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确定补查方向,完善证据体系,并对涉黑方面的法律适用,证据完善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夯实证据基础。
2020年6月2日,“7.18专案”正式移送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保证“7.18专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顺利起诉,检察官们开启“白+黑”、“5+2”的“ 007”超常规办案模式。
每天早早的到达专案组办公地点,夜里灯火通明时还在讨论案件,不分日夜、没有周末,检察官们一心扑在专案上,审阅案卷、制作阅卷笔录、完成案件审查报告、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制作起诉书……
“7:30出门提讯犯罪嫌疑人……13:00回来开业务推进会……15:00和专案组讨论案情……18:00审查卷宗……24:00召开检委会研究案子……1:00会议结束……”这是王海龙同志办案期间的一张记事表。既是常务副检察长、又是办案组领头人的王海龙每天带领专案组同志奋战在办案一线,根据案件办理进度倒排时间表,案子哪里遇到困难,专案组的现场会就开在哪里,查问题、找线索,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夜色深沉,灯火阑珊,专案组办公室里,一个小男孩乖巧地窝在沙发上睡着了,伴随着一阵阵富有节奏的键盘敲击声。此时,作为母亲的曾霞还在挑灯夜战帮助检察官整理案卷材料,由于连夜加班,儿子没人照顾,只能带在身边。当被问到是否觉得辛苦时,曾霞说:“在成堆的案卷和海量的数据中工作,就是我们的日常,谈不上辛苦,我们早就习惯了。”
看着面前摞起来如一座小山的案卷材料,向来心无旁骛的检察官周伟心里也难得的分了神。原来周伟的岳母娘此时此刻正重病在医院,情况十分危急。作为女婿,他因自己不能在病床前尽孝而担忧内疚,作为该案的办案主力,特殊时期他又必须挑起办案“重担”。短暂的分神并没有影响周伟继续办案的决心,很快他又重新埋头于面前的卷宗。
4天的庭审较量
为了更有效地指控犯罪,办案组早在庭审前就商讨制定了详尽的出庭策略,围绕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预测及答辩等制作庭审预案,反复历经了9次修改,最终为庭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20年10月12日上午,该案在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4名公诉人对阵31名被告人、近40名辩护人,4天的庭审注定是一场智力和体力的较量。
面对强大的辩护团队,公诉人沉着冷静应对,用充分的庭前准备、缜密的逻辑思维、规范的法律语言、严密的证据体系全面锁定被告人犯罪事实。
向阳葵同志是公诉席上唯一的女性,庭下温文尔雅,庭上英姿飒爽、舌战群雄。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分管领导,她在自身办案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主动要求加入该案的庭审,多年来的公诉经验、过硬的专业知识使得庭审过程尤为顺利。
庭审期间,检察官助理杨胜的身体严重不适。前期长时间“007”的工作模式导致疲惫不堪,庭审上的紧张较量又让他声嘶力竭,连出声都成了困难。为了后续工作能正常进行,每天晚上大家集体讨论、准备次日预案的期间,杨胜同志都是以笔代口开展工作。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11月30日,“7.18专案”终于迎来了公开宣判。津市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定性以及量刑意见,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鲁爱民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万加荣、马建木、彭道慧等30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至1年2个月不等刑罚,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