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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7-02-08 主题分类: 检察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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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7日在津市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7年2月7日在津市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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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7日在津市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朝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津市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干新三年,建设新津市”的宏伟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过去四年,我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省文明单位、省特级档案室、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省五四红旗团组织、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常德市检察系统执法状况先进单位等荣誉;9起案件分别被省人民检察院、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2015年、2016年省民调测评在常德市检察系统连续排名第一;25名干警分别被湖南省、常德市、津市相关单位予以表彰。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捕金融诈骗案件1件1人,合同诈骗案件2件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3人。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指导和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侦查机关立案2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开展“督促土地出让金清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专项检察活动,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解决了部分土地出让金缴纳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近千万元。

    着力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改进执法办案方式,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办案纪律和工作制度,在办案时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招商引资环境。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作用,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9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向查询单位反馈。

    落实服务经济发展机制。着眼于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支持改革,保护创新,宽容失误,惩治犯罪;开展服务经济发展专项调研,走访大中小微企业27家,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振发展信心,助推经济发展。

    二、把握社会治理新形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传销犯罪和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2件309人,提起公诉406件435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77人,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报送5件5人。2015年,广东省电白县被告人邵伟华、陈广茂等人冒充熟人打电话,骗取38名被害人现金50余万元。我院提起公诉后,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从宽处理特定刑事案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的法律规定,对于过失犯罪、邻里纠纷引发的犯罪等方面的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四年来,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2件56人,其中刑事和解案件31件32人。2015年我院对一名情节轻微的抢劫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扎实开展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办案人员结合具体案情向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提高司法公信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制作法制宣传专题片3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600余份。

    妥善处理群众涉检诉求。充分发挥全国“文明接待室”的品牌效应,依法及时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等工作。对涉检上访案件、群众来信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分流、依法办理。四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5件次,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5.8万元,办理上访老户案件2件。2014年,我院成功化解了许某某上访11年的老案,该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三、落实反腐倡廉新要求,大力惩防职务犯罪

    突出查办有影响的案件。四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2件33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17人,占立案人数的51.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10 万元。深挖窝案、串案,先后查办了商务系统、教育系统、财政系统的窝案串案,商务局原局长张福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教育局原局长沈碧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的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一批涉农惠农领域、专项资金补贴领域、建筑工程领域内的职务犯罪。先后查办了规划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肖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财政局原党组成员、非税局长封某某贪污、受贿案、财政局原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资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

    注重形成反腐败合力。在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指挥下,整合信息资源和警力资源,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先后参与查办了省高速广信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谢某某受贿案、湖南宾馆原总经理欧某某受贿案、武陵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丁某某受贿案。

    注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四年来开展预防调查12次,提出检察建议8份,开展警示教育26次,宣传人数1336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9件。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合工作机制,从2015年起,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党校培训课程,我院根据党校培训工作安排,选派检察官给培训学员上法制课。近两年来,已给科干班、业务骨干培训班学员上课5次,听课人员近200人。

    四、回应群众公平正义新期待,全面开展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四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纠正漏捕1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罪嫌疑10人,纠正遗漏罪行57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向审判机关发出书面纠正意见5份,抗诉2件2人。2015年3月,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陈星、陈正钦贩卖毒品案时,发现同案人陈强涉嫌多次贩卖毒品,且具有社会危险性,我院及时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陈强到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对看守所混关混押、安全防范设施存在漏洞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9次;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监管监督,每年定期到社区走访并与矫正人员面对面进行考核,四年来对全市639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考核。2014年,发现被告人谭传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吸毒行为,我院向司法局发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市法院裁定将被告人谭传发收监执行。针对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向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共计4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加大办理民行案件力度,增强监督效果。四年共办理民行案件30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28次,对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次,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次。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服务民生民利和全市重大工程项目为切入点,重点围绕惠民工程、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进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2016年3月,山东“问题疫苗”事件曝光后,我院第一时间赶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对疫苗的品种、数量、批号、购销流向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就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卫生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将相关情况查清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五、着眼检察工作新发展,全力强化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建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围绕市委“三大战役”、“三改四化”等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检察沙龙、文明创建活动。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每季度定期向人大代表寄送汇报专刊,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电话信函联系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认真贯彻《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对13类司法案件向本级人大进行备案,四年来共备案132件。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案件评议评析、案后回访、履职调查等活动,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我院6名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进行检务公开;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重大工作动态,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5条、案件重大信息7条、法律文书841件。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2次、听庭评议5次,邀请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来我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确保检察权公开、透明运行。

    严格教育管理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以增强。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接受常德市检察院的专项巡视,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项落实整改。开展队伍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活动,2013年重新制定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干警纪律作风督查办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案件进行逐案排查,查出各类问题和司法瑕疵16个,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刻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即知即改、举一反三。

    六、响应深化改革新部署,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整合工作。2012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我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唯一试点单位,我院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部门、人员、流程整合,以“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口对内”、“办案与案件管理适当分离、诉讼与诉讼监督适当分离”的改革方式,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全国各地先后有22家检察机关前来我院学习考察,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这项工作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创新项目。

    拓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为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我院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服务全市重点工程、保护民生民利为重点,形成了“法治型、服务型、民生型”的津市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肯定。

    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工作。2016年9月,全省检察机关启动了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院党组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把细致的思想工作做到每一名干警,详细解读改革政策,如期完成了办案数据测算、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资料审核等工作。在全省遴选考试中,我院21名符合条件的干警全部成绩合格。院党组以“是否具备独立办案能力,能否独立对办案负责”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提出15名拟任人选上报省遴选委员会。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是我院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的四年,是不断取得良好检察业绩的四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面对责任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严的司法环境,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检察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擅长办理金融、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网络犯罪案件的人才还比较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比较繁重,与责任、权力相适应和相配套的机制尚未到位,激发检察人员创新创优的措施还缺乏针对性。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和解决。

    本届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重点

    今后五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第十四次检察工作会议和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奋发有为,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实现”、“两个基本建成”、“两个历史跨越”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定不移服务大局。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要求,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促进发展不懈怠,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的法治环境。同时,不断完善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高度重视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和经常性联系,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反馈到位,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赢得更有力的支持。

    ——与时俱进开展社会治理。着力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坚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快捕快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扎实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落实宽缓处理措施,减少社会对抗。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意识,严把事实、证据、法律关,杜绝无罪案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制度,落实简易程序出庭工作,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坚持不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经济政策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安全生产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建立打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全力以赴进行诉讼监督。始终把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强化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教育成果,狠抓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教育,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强化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提高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健全规章制度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坚定、专业素能全面、执法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强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应对和正确处理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管等改革措施。确保各项改革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新机制磨合,推进司法办案转变模式,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2017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五大建设:

    ——建设服务检察,增强发展向心力。一是牢固树立全局意识,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工业立市,产业兴城”的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养成履职考虑发展、办案促进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司法办案过程变成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证民生的过程;二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等法律手段,全力做好维护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加强工业园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财产、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活动;依法查办和预防官商勾结谋取私利、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职务犯罪;三是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的十八条意见,推动“除虫护花”、“依法容错”机制在我市落地生根,向社会传递保障改革创新、鼓励履职担当的强烈信号,为改革创新的“出头鸟”、“领头羊”解除后顾之忧。

    ——建设规范检察,增强办案牵引力。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牛鼻子,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组建办案组织、落实办案权限,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确定责任主体;二是强化程序意识和人权保护意识,严把批捕关、起诉关,坚持证据裁判规则,排除非法证据,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审讯活动,每次讯问必须做到同步录音录像,规范指定监视居住措施,坚持少用、慎用、短用原则,严格适用条件、审批手续和使用时限。三是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构建精细化管理、动态化监督、科学化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

    ——建设创新检察,增强改革驱动力。一是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坚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推进省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改革任务,主动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二是建立两个平台,坚持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建立与执法执纪单位、政府相关部门侦查预防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初查,提高惩防职务犯罪效率;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用大数据推动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提高;三是探索多元化创新工作格局。探索开展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派出所派驻检察官工作,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积极推动我市落实“河长制”,探索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建设满意检察,增强司法公信力。一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回应民调关切,开展严厉打击侵财犯罪、黑恶犯罪、毒品犯罪、涉枪涉爆犯罪、赌博犯罪活动,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优化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对重大敏感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形成快侦快捕快诉的打击合力;严厉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行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用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建设规矩检察,增强队伍凝聚力。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人大决议、决定,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民属性;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更好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从严治检,紧扣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抓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及“禁酒令”等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坚持文化育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让检察文化内化为检察人员的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对现有政务管理、案件管理、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重新修订和完善,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办案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勇于探索的精神,积极担当,奋发有为,凝心聚力,乘势而上,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的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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