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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1-10 主题分类: 检察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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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9日在津市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9日在津市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朝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按照“整体争先、局部创优”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党建、司法改革、人民监督员工作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执法状况、反贪、反渎、民行、办公室工作被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单位;张咏欣、邬林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查能手人才;辛桓、刘武等5名同志分别受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表彰。

一、融入大局,保障科学发展

构建新型检商关系。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要求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规定》,明确平等保护、“除虫护花”、“依法容错”、法治思维和历史眼光相结合的原则,用三十条措施对非公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商业信誉进行保护,这种“亲清型”检商关系得到了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省工商联的好评。

全力做好民生保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对毛里湖饮用水资源保护区进行专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对破坏毛里湖生态环境的污染源进行整治,发出检察建议9份,全部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整改回复。目前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网箱、畜禽养殖户及藠果加工企业全部退养或关停。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对全市校园周边的饮用水、小食品、米粉进行专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2家饮用水厂和1家食品厂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收到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召回不合格产品,同时对1家无证生产经营的米粉厂进行关闭。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全院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在庹家峪村、青苗村与37户94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准确了解和掌握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增强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同时,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注重给贫困群众增强“造血功能”,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帮扶措施,改善了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提高了贫困群众收入。

二、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提升群众安全感。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101件149人,移送审查起诉157件242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82件111人,提起公诉136件210人,现已判决156件207人。重点惩处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涉众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成功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18亿元的王某某等11人传销案,该案提起公诉后主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防控风险,巩固群众满意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检察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妥善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08件次,化解风险案件1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与刑事和解法律规定,严格掌握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证据标准,依法不批准逮捕19件38人,不起诉13件15人。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联四大”工作,通过大走访、大沟通、大排查、大化解,搭建群众与干部沟通的桥梁,及时排查矛盾隐患,连续三年保持了省民调在常德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

积极参与,促进治理社会化。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帮教社会化,在全省成立首个以检察官个人命名的“玉芳姐姐工作室”,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城乡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活动,防止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国际禁毒日前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对全市80名社区矫正人员突击进行尿检,全面摸排社区矫正人员是否存在吸毒情况。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1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近亲属申请发放救助金。

三、惩防并举,促进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无禁区。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做到思想不乱、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7件7人、渎职侵权犯罪1件1人,判决6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按照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参与查办了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某某(正厅级)受贿案。坚持守土有责,依法查处了市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处正科级干部张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市毛里湖镇财政所原总预算会计何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原主任秦某滥用职权案。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非税局长封生富贪污、受贿一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追逃追赃不止步。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领导下,我院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成功抓获了涉嫌挪用公款犯罪潜逃了十五年的原市粮食局财务人员郭某某,并将赃款全部追回。

侦防一体全覆盖。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本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行业、部门进行全方位预防调查,开展犯罪分析5件、警示教育6次,提出检察建议2份,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8次。

四、聚力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件7人,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12人,现已判决10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起诉7人。董某贩卖毒品案,我院追加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件次。

加强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次,提出刑事抗诉 1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我院认为被告人资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在一审时认定事实和定性方面存在错误导致量刑畸轻,依法提请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1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1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被采纳15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开展“小标的大查封、扣押、抵押、冻结”和“高值贱卖”专项法律监督,对19件符合监督范围的重点执行案件全部进行了审查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深入贯彻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积极排查行政执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运用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收回逾期未缴纳出让金的土地一宗,为国家增值近2000万元。

五、改革创新,打造津市品牌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各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把 14名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一线业务岗位。配合做好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工作,完成检察机关人员编制、财务预算编制、资产和债务情况的统计、清理与上报工作。

落实庭审制度改革。进一步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与市公安局、法院联合制订了《关于加强侦、诉、审工作联络机制的规定》。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与市公安局、法院统一证据标准,形成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在省院直接指导下开展“多元化听庭评议”活动,以多元化听庭评议为载体,构建新型诉侦、诉辩、诉审及诉社关系的“3+1”模式,努力实现庭审实质化。《国家公诉》微信平台和省院对这种听庭评议方式冠以“津市模式”予以推介。

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成立全省首家河湖生态资源检察室——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暨饮用水资源保护区检察室,创建河湖生态资源保护监督新模式。与市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自行整改、督促整改、提请同级人大监督、上级检察机关监督、提请行政公益诉讼、犯罪线索移送等六个方面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实效,得到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同志的高度肯定和亲笔批示,并在全省推广了我市的作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简报也予以推介。

六、严守规矩,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支持和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在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转隶过程中,及时做好人员编制和案件线索的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年度工作报告、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的规定,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加强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宪法意识,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案件,专题汇报公诉工作情况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逐条梳理代表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回复。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我院3名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开展案件评议评析、案后回访、履职调查等活动。建立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每季度汇报一次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公诉案件,进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

主动打造阳光检察。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调研、座谈检察工作,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43条、法律文书146份。

七、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能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制订《2017年制度汇编》,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务督查15次,发出督查通报9份。认真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干警涉矿清理、领导干部亲属子女从事金融业情况报告等工作。按照常德市委政法委、津市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开展队伍建设集中教育整训,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干警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找在“警容不整、自律不严、担当不强、打击不力、执法不公、脱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形成原因,逐条列出整改措施,逐条限期销号。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三重一大”问题做到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小组利用周例会、月例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使“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邀请市委“十九大”宣讲团对全院干警进行“十九大”报告辅导,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指明方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班子成员与中层骨干、干警进行“两同时”谈话330余次。狠抓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启动“青年公寓”建设,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与“我们正青春”主题演讲活动和“荷花品质,梅花精神”系列活动。夯实党建工作为全院干警注入了活力,队伍建设工作在常德市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训动员大会上做经验发言。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以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载体,把检察文化建设与干警队伍建设相结合举办“弘扬法治、助力检察”书画创作笔会,向13位国家级和省级书画家征集作品百余幅。扩建图书室和电子阅览室,新购图书500余册、电脑8台,为全院干警提供良好的读书、学习环境。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与“政法杯”篮球及拔河比赛,开展论文评选、“全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撰写读书心得等活动,7篇论文、读书心得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采用。

各位代表,回顾2017年的工作,我们在继承中发展,在务实中创新,实现了换届以后的良好开局,同时也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才能确保正确方向,在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只有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才能维护公平正义,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只有坚持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才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营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只有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才能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检,才能打造过硬队伍,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2017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新发展理念、新目标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盼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益诉讼工作刚刚起步,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司法责任制改革还不完全适应;四是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不多,检察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号角。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强化内外监督,为津市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贯彻新思想,明确检察工作方向。进一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和党小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党的十九大灵魂,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并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顺应新时代,提升服务大局质效。紧紧围绕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委提出的重振工业雄风、建设现代城市、推进城乡一体的重大决策,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规定》,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严肃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完善法律服务举措,依法保护改革创新,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保驾护航。

    三是把握新特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动适应主要矛盾的变化,积极转变检察工作方式,更好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加积极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更加有效守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惩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侵财犯罪力度,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是发挥新作为,大力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监察体制改革后要在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的重新整合、检察职权的科学划分和配置、检察监督体系和手段的有效构建等方面下功夫,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定位,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紧紧聚焦建设美丽城镇,灵活运用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监督手段,继续彰显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五是强化新举措,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推进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察文化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挥检察文化的涵养、渗透和引领作用,争创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始终把“精、准、细、严”四要素贯穿到队伍建设之中,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强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六是开辟新路径,规范检察权力运行。以更加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检察活动的途径。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检察新媒体,及时向社会推送检察工作新动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内外环境,不断筑牢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真执行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在检察环节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的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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