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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我院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特制订本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检察新闻发布人员、责任部门和工作纪律。新闻发言人由我院检察长指定。办公室、政工室负责对我院新闻发布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检察院新闻发布工作,并对我院检察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新闻发布工作应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或沟通、协调。

二、检察新闻发布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我院检察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出台的新思路、新举措,开展专项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以及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关注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正司法、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检察机关涌现出具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针对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予以回应或澄清;其他需向社会发布的检察新闻及事项。

三、检察新闻发布的形式和程序。主要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领导专访、发布信息稿等五类。一般性会议及工作信息,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书面材料。需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的重大新闻,须经检察长批准。工作程序为:1、办公室根据全院工作部署或院领导的指令,负责策划新闻发布工作的计划,商请有关领导或部门参与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有关保障事项;2、办公室与我院有关部门按宣传需求准备新闻稿及相关背景材料,包括图片、影像资料、文字和图片,并同时提供电子版;3、确定新闻发布会时间、地点和新闻发布人员名单,向新闻媒体预告新闻发布主题;4、起草新闻发布议程和主持词并报新闻发言人审核;5、收集并报告应邀参加新闻发布的新闻媒体单位或部门;6、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信息;7、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8、收集整理并报告新闻报道情况。

四、新闻发言人的要求。新闻发言人应列席全院重大决策部署、通报重大典型案例、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而召开的党组会或检委会。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或回答新闻媒体提问,既要诚恳认真、耐心热情,又要客观准确、简洁明了。发言人应着装规范,仪容整洁,举止文明,不卑不亢,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四日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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