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委宣传部领导莅临津市检察院 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初检工作
9月23日,常德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检查组一行3人,在津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津市文明办主任胡国勇的陪同下,莅临津市检察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的初步检查和验收工作。
在解说员的引导下,检查组的领导先后采取实地查看、观看专题片、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津市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海龙受王朝阳检察长委托向检查组一行详细汇报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及取得的成绩。检查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后,高度评价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对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提出了相关指导性建议。
检查组指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是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精神的载体,文明单位的创建内容是单位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成绩、树立服务意识的过程,也是改变社会风气,推行文明新风的过程。创建文明单位要理清思路,坚持科学发展观,有步骤、有目的、协调发展。津市检察院的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理性认识创建工作的目的,要突出特色,打出品牌,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