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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迷途少年,重启阳光人生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

来源: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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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只是觉得很威风,跟着所谓的朋友触犯了法律,现在我意识到了错误,感谢检察院给我一个悔过的机会,也感谢刘扬姐姐这一年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的不起诉宣告上,被不起诉人小廖向在场人员表态的场景。

12月2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不起诉宣告,经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邀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开展了亲职教育。鉴于小廖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从犯,具备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日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考察期内,小廖遵纪守法,疫情期间,为所在社区提供志愿服务,并通过努力考取了大学。考察期满后,在法定代理人、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向小廖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此次不起诉宣告,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同时,维护了法律权威,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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