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长+检察长”同心协契,共护每一寸耕地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有地斯有粮、有粮斯有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破解荒田、占田、毁田等难题,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津市市检察院与津市市田长制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田长办的组织协调职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和相关成员单位的行政监管职能,形成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的强大合力。
《意见》提出了“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明确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协作保障、联合行动、普法宣传、交流培训八项工作机制,通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民事、行政、刑事检察衔接配合,破解耕地保护及治理难题,共同打造“执法+司法”合作模式,全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管理保护新格局。
《意见》印发后,津市市检察院与市田长办及自然资源局召开了“田长+检察长”工作座谈会,就《意见》如何落地落实、“春苗”行动完成情况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沟通,通过共商共叙,总结前期经验做法,了解现实执法困难,研究最优解决方案。
下一步,津市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建立的“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契机,加强与田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耕地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全方位做好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的“守护者”!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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