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根据《湖南省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现就津市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本院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8人(技能测试须达60分以上)。详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附件1)。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31日8:00-18:00。资格审查地点在本院206办公室。

3.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1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经报考单位同意后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凡资料显示的年龄、学历等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

③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如考生联系方式发生更改的,请及时与所报考的单位取得联系。

请报考我院的考生注意关注本院官网,获取关于资格审查及面试的相关信息。所有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便于接收相关通知。

5、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我院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技能测试须达60分以上,若笔试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本院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递补资格审查最迟在8月2日12:00结束。

二、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3.面试地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八楼会议室。

4.入场时间:考生应在面试当日7:00-7:30到达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七楼候考室集中候考,7:30全体考生开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7:30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5、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和个人报名表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穿戴设备进候考室、考场,面试时不得佩戴手表、饰品。

(3)面试期间,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

(4)考生须文明应试,不大声喧哗,不破坏卫生,不在考场、候考室、候分区内抽烟、嚼槟郎。

(5)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迟到误考。

本公告由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36-4266009。

 

附件: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xlsx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