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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6-13 主题分类: 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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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党支部建设,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使支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了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院党支部对 “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新的“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提前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员大会。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

    4、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使会议有准备地进行,并保证会议效果。

    5、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党支部应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做好记录。全体支部委员应自觉地参加会议,并认真讨论和研究问题,必要时可以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

    3、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进性情况,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对党支部近期活动作出安排等。

    4、支部委员会议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议

    1、一般每个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党小组活动由党小组长负责主持。

    3、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及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优秀党员等。

    四、党课

    1、党支部应坚持党课制度,党课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可聘请市委党校老师、市讲师团成员上党课,支部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应结合单位实际带头上好党课。支部全体党员应自觉参加党课教育。

    3、党课内容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及上级党组织的布置进行安排,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经济形势、法制教育、反腐倡廉工作等,要注意搞好党员思想调查,从实际出发,确定党课内容。

    4、党课要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党支部每年应根据上级党委的党课教育计划,结合支部情况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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