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 1、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2、绝对禁止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3、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4、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