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偷鸡贼夜潜农家被捕入狱
“小案不小办”偷鸡贼夜潜农家被捕入狱
不思悔改,偷盗成瘾。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盗窃团伙偷鸡案件,年近5旬的犯罪嫌疑人戴某、杨某、黄某、陈某先后在津市市白衣镇、渡口镇、棠华乡等地深夜潜入农户家中疯狂作案6起,盗取农户土鸡、部分农产品价值共计3千余元。其中戴某、杨某之前曾因盗窃多次被判入狱,刚出狱不久,又重操旧业,没想又再次落网。
2017年8月以来,在津市白衣镇、渡口镇、棠华乡等地发生多起家禽被盗事件,当地百姓人心惶惶,反映强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并于2017年10月10日将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戴某伙同杨某、黄某、陈某先后窜至白衣、渡口、棠华等地,白天戴某负责踩点,深夜戴某、杨某便用撬棍撬开门窗潜入农户家中作案。得手后,黄某便安排其丈夫陈某接应并销赃,所得赃款4人按比例分成。目前案件正在我院审查起诉。
“小案连民心,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本案虽然只是偷鸡摸狗涉案价值不大的小案,但却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切到老百姓的安全感,作为检察机关必将严惩。本案中4名年近5旬的犯罪嫌疑人,本可在家享受天伦之乐,但只因贪图小利,便以身试法,最后身陷囹圄,悔恨终身。同时也再次警示我们发家致富要靠勤劳的双手,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最后,检察官想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不是口号,而是一句真诚的忠告。
院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